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迎來“大修” 專家:將提供更務實、針對性更強的有力保護
2021年12月22日, 21:42 (更新: 2022年1月26日,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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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12月20日首次提請中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專家們在接受採訪時指出,草案將近幾年中國民眾熱議的相關話題擬明確納入該法中,體現出對公眾訴求的積極回應,且條款內容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將在法律層面為保護婦女權益提供更具體、務實且強有力的保障。
據悉,現行的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是1992年由中國七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的。報道稱,該法實施近30年來,有力促進了婦女在各方面權益保障水平的提高,推動了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深入人心。同時不可否認,婦女權益保障領域存在的一些老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
中國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何毅亭表示,“面對這些情況,現行婦女權益保障法亟待進一步拓展和強化。”據介紹,此次修法力爭在解決婦女權益保障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上有所突破;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與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銜接配合;尊重地區差異,為地方立法留下空間。
關於修訂草案中最值得關注的幾大亮點,浙江大學傳媒與國際文化學院特聘研究員孫宇在接受俄羅斯衛星通訊社採訪時表示:
“第一,此次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在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教育(尤其高等教育)方面做出了實質性的改善,其中明確指出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取或提高錄取標準。該法條的修訂說明法律對婦女平等受教育權的保障更加具有針對性、更加細化,同時也更加嚴格。“
第二,對就業性別歧視的防範同樣值得關注。草案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在招聘過程中訊問女性求職者的婚育情況和意願,這一法規等同於說用人單位在招聘中詢問求職者婚育情況和意願是違法的,加強了對用人單位的約束,在法律和制度層面具有很大的進步意義。
第三,增加對離婚時家務勞動經濟補償、保障農村婦女土地及相關權益這兩條新法規也是此次草案修訂的新亮點。這兩大法規都認可了女性在家庭這一相對私人領域中的權益,無論是婚姻關係中對家務勞動的經濟補償還是農村婦女土地財產權,都是對女性在私人領域中作為獨立個體公民民生權利的保障。
第四,在學校和用人單位這些存在不對等權力關係的場所,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性侵害的制度是本次草案修訂另一值得關注的內容。法律規範層面嚴格防範性騷擾和性侵害的同時,也為性騷擾或性侵害受害者揭露和抵抗這樣的違法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孫宇研究員強調,隨著近兩年社會輿論對性侵害和性騷擾事件的討論,本次草案修訂積極回應公眾訴求,加強了對保護婦女免受性侵害和性騷擾的制度支持,在法律層面為推進性別平等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法律規範層面的條分縷析也有助於促進社會公眾對傳統性別文化中存在的陳舊性別觀念進行反思。
此外,北京市千千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呂孝權律師還指出,草案中不少條款的內容嫁接了其他法律的內容,使婦女權益保護法上升到以國家立法的形式明確,具有更強的法律效力和約束力,這體現出國家對婦女權益保護問題的關注和重視。他舉例說:
“比如,家務勞動經濟補償的問題,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有明確的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修訂稿草案相關條文一定程度上是提煉了類似《就業促進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人社部相關的規章、指導意見等好的做法。”
近年來,“PUA”培訓班成為網絡熱議的話題。PUA是Pick-up Artist的簡稱,翻譯為“搭訕藝術家”。 原本是教性格內向的男性如何擴大社交圈子,但逐漸演化為傳授如何通過情感打壓,控制異性。2019年5月,江蘇網警查處中國首例發佈違規違法PUA信息行政案件。經公安機關查明,違法行為人通過開設網站,兜售PUA教程。該違法違規PUA教程以“自殺鼓勵”“寵物養成”“瘋狂榨取”為賣點,利用語言、文字、動作、視頻、圖象等方法,把女性直接稱之為“獵物”“寵物”,或教唆偽裝成成功人士誘惑涉世不深女性以騙取財物,或傳授如何暴力征服讓女性崩潰,或傳授如何讓女性失去理性,甚至不惜自殺等證據事實。
此外,“女德班”也引發公眾熱議。女德班課程通常用封建社會壓迫和束縛女性的主張教導女性,主張婚姻四項基本原則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逆來順受、堅決不離婚。2018年12月, “溫州驚現未成年人‘女德班’”引發輿論熱議,《人民日報》發文批評稱:“都甚麼年代了,還宣揚這種糟粕觀?明為女德班,實為坑女班。放任這種機構存在就是監管失職。”隨後,溫州市第一時間成立由市文明辦、市民政局、市教育局、文成縣組成的市縣聯合調查組,責令其立即停止辦班,關閉培訓點。
針對這些情況,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增加了禁止通過精神控制殘害婦女的規定,女德班等將被規定為違法行為。孫宇研究員表示,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的內容涵蓋了近幾年民眾在網上熱議的話題,體現出決策者對民眾的意見表達和觀點分享的積極回應。孫宇說:
“我自己身為女性並在科研中關注婦女權益,看到這些回應感到非常欣喜。我認為這次婦女權益保障法大修是對普通公眾訴求的一種‘正反饋’,尤其對女性關注自身權益、提升性別平等意識是一種鼓勵,更是為開展一些改善婦女民生的項目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據和保障。”
呂孝權律師也表示,婦女權益保障法是涉及婦女權益保護的特別法,囊括婦女權益保護的方方面面,自然應將社會上最新、最前沿的婦女權益保護經驗做法納入該特別法,這是婦女權益保障法作為婦女權益保護特別法立法的應有之義。
他進一步指出,“不僅是已經存在的先進經驗、做法要吸收進該法,對於尚未形成、正在討論但確實體現婦女權益保護原則和立場、符合國際慣例和中國國情、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內容也應當寫入該法,並通過相應的司法實踐來激活這些先進的經驗條文,這才是修法應當體現的基本精神,與時俱進,明確立場,推動貫徹。”
兩位受訪專家還表示,婦女權益保護法修訂草案中的條文更加具體,可操作性和針對性都更強。呂孝權律師以校園和職場性騷擾為例進行解釋,他指出:
“草案條文對於性騷擾行為的界定予以細化,並採取列舉加兜底相結合的立法技術呈現方式。此外,對於用人單位防治職場性騷擾的職責也進行了細化,有甚麼職責、應當怎麼做等等,這也為後續出台相關的配套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礎。草案對用人單位的性騷擾防治義務也已經通過列舉加兜底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了細化規定,這就為後續用人單位建立企業防治職場性騷擾規章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據。”
孫宇研究員表示,此次婦女權益保障法“大修” 的明顯特點是加強了某些具體情境中婦女權益法律保障的力度,有助於改善某些具體場景中可能會存在的性別歧視狀況。
此外,呂孝權律師強調,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責任和問責機制的約束,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是一紙空文,難以貫徹落實。因此,要有明確的、對應的、剛性的“法律責任”章,完善問責機制,確保好的法律“剛性落地”。
他表示,希望相關的新內容吸收入法能夠進一步強化該法在司法實踐中的地位,能夠被廣泛地宣傳普及,能夠更普遍地被執法、司法機關所引用,真正樹立起婦女權益保護法律體系中核心法的作用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