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稱,有關可能撤回《里斯本條約》第50條條款的說辭被視作對那些不希望脫歐英國人的支持。同時歐洲議會關於脫歐決議的該條款與歐盟首席談判代表米歇爾∙巴尼耶 (Michel Barnier)的立場相違背,他稱該進程是不可逆的。
決議應在下周歐洲議會會議上批准。
歐洲議會議長安東尼奧∙塔加尼(Antonio Tajani)重申,英國脫歐進程是可逆的,但也提醒稱,這需要所有歐盟成員國的同意。
3月29日,英國常駐歐盟代表蒂姆∙巴羅向歐洲理事會主席唐納德∙圖斯克轉交了英國首相特蕾莎∙梅簽字的信函,其內容是有關英國脫歐的正式通知。根據《里斯本條約》第50條條款的規定,英國應於2019年3月29日退出歐盟,即啓動英國脫歐後整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