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2019年7月在香港沙田區新城市廣場(New Town Plaza)抗議示威者與警察發生衝突期間,這位24歲的香港大學畢業生在幾分鐘內犯下了一系列罪行,包括在公共場所進行流氓行為、襲警並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今天,這是對反政府抗議運動參與者做出的最嚴厲判決。
法官指出,被告人咬斷了一名警察右手無名指的指尖,儘管這名警員此前未曾與被告人發生衝突。此外,被告人還故意用雨傘襲擊了另外兩名警察,並煽動抗議者攻擊或侮辱執法人員。
自2019年6月初開始,香港審議引渡法案引發了大規模抗議示威活動。在大規模抗議之後,香港當局做出了讓步,並於10月初完全撤回了該法案。然而,抗議活動沒有停止只是減少了次數,但變得更加暴力。在半年時間里,香港共發生900多次示威遊行抗議活動,期間與之有關的9200人被警方拘捕。
為了防止進一步動蕩,中國政府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該法已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