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春瑩表示,當前菲律賓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已經成為影響南海地區和平與穩定,損害地區海洋秩序的突出因素。以法治之名,破壞法制之實,是任何負責任的國家和組織都不能接受的。
發言人強調,上合組織有關南海問題的立場合乎時宜,體現了國際社會對有關問題的客觀公正立場,也符合中國和有關國家達成的關於處理南海問題的雙邊共識,符合各國通過談判協商解決爭議的普遍國際實踐,體現了真正的國際法制精神。
她指出,上合組織是重要的地區組織。自從成立以來,上合組織為了維護和保障地區的和平、安全與穩定,建立民主、公正和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秩序作出了積極和重要的貢獻。
5月23日至24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外交部長理事會例行會議在塔什乾舉行。會議發表的新聞公報稱,應在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原則基礎上維護海洋法律秩序。所有爭議均應由當事方通過友好談判和協商和平解決,反對國際化和外部勢力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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