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時候美國白宮發言人則表示,美國對中國新法深表不安。他說,該法將大大縮小中國公民社會的空間,增加美中人員和組織間的接觸難度。
然而,美歐對中國的批評難以掩蓋其自身的虛偽。例如,改法取消了對境外NGO代表機構在中國大陸數量上的限制。要知道,以前只允許設立一個辦事處。今後它們可以根據業務上的需要設立代表機構,但其數量和地點要經過有關部門批准。另外,該法還取消了NGO在中國駐在期限不超過五年的規定。同時規定,中外高校、醫院、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學院之間的人員交流和合作,仍然根據現行有關規定實施。
今年3月傅穎作為人大會議新聞發言人向外界首次透露,中國有6千多家境外NGO。她說,NGO給中國帶來技術、資本和有益的經驗,為國家發展做出了自己的貢獻。外國人士從事環保、兒童教育,為貧困階層提供援助。在新法通過前,所有這些活動都只受到針對商業性組織制定的相應法規的調節。由於沒有響應的法律基礎,境外NGO經常不得不暗中操作。新法同時也成了一攬子有關國家安全法律中的一個。中國遇到的安全問題越來越複雜。正因為如此,境外NGO境內活動管理法的一些條文與國家安全法和反恐法密切相關。
專家們就此指出,中國法律的許多條款與俄羅斯相應法律遙相呼應。而俄羅斯通過這種法案,是為了限制西方把NGO作為工具影響我國國內政策的能力。在境外NGO干擾我國政治生活的許多事實被曝光後,這些條款都被寫進了該法中。
俄羅斯西佳金是俄羅斯非政府組織法的起草人之一。他說,中國人大代表在起草該法時,同俄羅斯同行進行了磋商,借鑒了我們的經驗。還在2013年俄羅斯國家杜馬第一副主席梅利尼科夫就說過,中國對俄羅斯通過的非政府組織法很感興趣。他說:“他們也有得到其他國家資助的非政府組織。他們希望認真研究一下我們的法律,看看有哪些值得借鑒的”。梅利尼科夫解釋說,中國之所以感興趣,是因為遇到了類似的問題。
實際上,不僅中國和俄羅斯國家安全遇到過來自西方非政府組織的威脅。柬埔寨也在醖釀一部法律,試圖阻止以洗錢的方式資助這些組織。印度政府也在調查福特基金會的資金來源。印度也凍結了綠色和平組織駐印機構的銀行賬號。新德里懷疑這些組織從事非法活動不無根據。現已證明,NGO就曾向參加抵制有俄方參與的庫丹庫拉姆核電站建設的活動的人提供過資金。然而美歐環保人士卻不資助那些反對法國和美國要在印度建核電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