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針對中國的外國間諜活動和中國公民叛國的事實,此前也要定期公佈。但是從前的報道一般都和簡短。這個問題的存在剛剛顯露出來,儘管中國在應對美國指控網絡間諜來自中國時,中國也強調說,它同樣遭到外國網絡間諜的威脅。
現在,來看一下這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非常詳細描述了中國公民為外國情報機構所做的工作。黃宇從1997年至2004年在一個研究加密問題的涉密研究機構工作。2002年他開始主動為這家外國情報機構工作。按照官方的報道說,黃宇因領導對其工作結果不滿意而被解聘,但他通過妻子和姐夫以及涉密機構的同事繼續為外國情報部門蒐集情報。
黃的親人不知道他在做間諜活動。但是他們的過錯是為求方便把秘密信息複製到了家用電腦上。家中保存秘密的辦公材料是世界所有國家機密單位工作人員的一種常見的詬病。通常是因為還想在家中繼續工作,但卻具有災難性的後果。對於黃的親屬而言,這一事件斷送了他們的前程:妻子被判入獄服刑5年,姐夫被判刑3年。
這個事件還給了我們一個答案,那就是為甚麼要如此詳細的公佈所有可怕的細節。這一事件的結果是:黃所竊取信息單位的29人受到了處罰。秘密文書工作和處理機密材料的規則遵守起來通常是很煩人、繁瑣的,對生產效率有負面影響。違反這些規則是自然又難免的,對於那些始終處於緊張狀態又要快速給出工作結果的人來說更是如此。
也許,中國領導人已經得出結論:中國國有金融機構的違規已達到了危險的水平,並試圖通過嚴懲和全民宣傳活動來恢復嚴格的紀律。
很難肯定地說,黃的行為在多大程度上給中國的政治、經濟和軍事帶來了多麼嚴重的損害。黃在21次聯絡期間傳遞了總共15萬份文件。但只有90份文件屬於絕密類型。而且,文件的高保密性也並非就能保證它真正為外國情報部門所需。支付給黃的70萬美元也很難被認為是一個非常高的報酬:在中央情報局的歷史上間諜收到幾百萬美元報酬的案件並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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