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發展趨勢——完全遵照明斯克2號協議(2015年2月12日明斯克胡會面後達成的協議)或者談判破裂”。第一個方案的結果是,我們作為烏克蘭的一部分獲得選舉、法律等方面的自主權;第二個方案的結果是,若明斯克協議各要點遭到破壞,“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就走上完全獨立的道路。
普希林以香港、北愛爾蘭、格陵蘭島為例說明瞭“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可以接受的自治程度。普希林稱,“推遲執行明斯克2號協議會導致新一輪戰事,結果就是不會再有政治談判”。他指出,衝突的結局現在不僅取決於“頓涅茨克人民共和國”、“盧甘斯克人民共和國”以及烏克蘭和俄羅斯,還取決於早就密切關注頓巴斯局勢的整個國際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