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規則規定,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合理制定價格。鼓勵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創新技術和商業模式,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惠及廣大消費者,並合法獲得利潤。平台經營者不得採取提高收費標準、增加收費項目、扣除保證金、削減補貼或者優惠、限制流量、搜索降序、算法降權、屏蔽店鋪、下架商品或者服務等措施,對平台內經營者的價格行為進行下列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
此外,還規定平台經營者不得對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不合理費用,應公平公正開展補貼促銷,不得虛假、誇大宣傳補貼金額和力度,不得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等交易條件下設置不同的價格或者收費標準。
同時,該規定對消費者價格權益進行了保護。
該規則自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