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我們可以看到,美國對大疆的制裁由來已久。2017年,美國五角大樓以所謂‘數據安全隱患’為由,禁止美軍使用大疆無人機產品,自此開始了長達一年的制裁;2020年12月,美國商務部又以‘違反美國國家安全’為由,將大疆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2024年1月,美國國防部更新‘CMC清單’,大疆又被列入其中。”
鄧棋元具體解釋道:“例如在北美區域,售價在1000美元~2000美元的無人機市場中,大疆曾佔據66%的份額,售價2000美元~4000美元的市場上則佔據67%的份額。而在全球商用無人機市場上,大疆的市場份額接近80%。在一些特定行業應用場景,如美國的執法機構市場,大疆曾佔據90%的份額;在緊急救援領域更是高達92%。(注:以上數據尚未包括美國軍方此前使用的大量大疆無人機。)”
鄧棋元說:“這些無人機似乎被用於軍方一些最為敏感和保密的作戰部門,包括空軍唯一的特種戰術聯隊和海軍‘海豹’突擊隊。而美國的本土無人機企業(基本都是軍工巨鰐或具有政治財閥背景)如GoPro、波音旗下的Insitu、Skydio等在與大疆的競爭中均處於劣勢。美國政府通過制裁大疆,試圖為本土無人機企業創造發展空間,扶持本國產業,減少對中國無人機產品的依賴,以維護美國在該領域的經濟利益和產業競爭力。這是典型的貿易保護主義和霸權主義行徑。”
“體積小、單兵即可攜帶,可以在一兩百米高空綜合監視周邊三五百米範圍內的各種情況,能有效避開潛在敵人布設的陷阱,也可以在交戰中為己方部隊指示突擊方向,所以被美軍用於執行一些如偵察、巡邏等輔助性軍事任務。”
他說:“至於威脅‘美國軍事安全’則是對大疆這種民營科技企業研發生產的民用消費級產品無中生有的污蔑和誹謗。美國這種以國家安全為藉口,濫用制裁手段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國際貿易規則和市場公平競爭原則,是對中國科技企業的惡意打壓,其真實目的是維護美國自身的科技霸權。以大疆為代表的中國企業通過法律途徑等方式積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展現了堅定的立場和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