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秋姮表示,越方認為,沿海國家在確定用於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時需遵守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確保不影響到其他國家的合法權益,包括自由航行權、用於國際航行海峽的通行權並符合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範秋姮說,越南已經並將繼續本著友好、互相瞭解和互相尊重的精神就該問題與中方交換觀點。越南建議中國尊重和遵守兩國於2000年簽署關於北部灣內兩國領海、專屬經濟區、大陸架劃界的協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與此同時,越南保留本國依照國際法的法律權益以及越南政府於1996年6月6日發表與中國政府於1996年5月15日發佈關於宣佈用於測算中國領海寬度的基線的聲明有關的聲明中提出的觀點。
此前,3月1日,中國政府發佈關於北部灣北部領海基線的聲明,公佈了北部灣北部的領海基線。
聲明指出,中國划設的北部灣北部領海基線嚴格遵守了國內法、國際法和雙邊協定。其一,中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公佈北部灣北部領海基線。其二,中國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同時中越簽署了《中越關於兩國在北部灣領海、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劃界協定》,此次公佈的7個基點中,“峻壁角”是1996年業已公佈的基點,“中越北部灣分界線第1界點”是根據《中越北部灣劃界協定》確定的基點,其餘5個基點是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選取了北部灣北部外緣的島嶼和海岸突出點。
聲明強調,北部灣海域只涉及中國和越南兩個沿岸國,中越已於2000年划定北部灣界線,中國在北部灣中方一側划設領海基線,不會影響越南的權益,更不會影響任何第三國的權益。相反,明確了北部灣北部的海域性質,有助於中國同相關國家拓展和深化國際海洋合作,為全球海洋事業發展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