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我個人認為,商務部門這一次宣講活動,在現今國際形勢不穩定的背景下,具體特別的現實意義,也非常地及時。大家都知道,在此前的一段時間,一些外國媒體故意歪曲《反間諜法》的立法本意,引發在華外資企業的恐慌,造成很不好的影響。在此特殊情況下,商務部向外資企業宣講解讀《反間諜法》,符合我國營造公平透明、可預期營商環境、吸引外資的政策方針。”
周廣俊律師解釋稱:“第一,《反間諜法》對於一些重要的概念給出了更加清晰的界定,使得很多法律概念變得更加容易瞭解,也就更加容易得到遵守和執行。可以看到,此次立法通過與國家安全法治體系中的其他法律規定相銜接,更加清晰地界定了間諜行為的定義。實際上不同歷史時期根據客觀發展的需要,從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角度出發,對間諜行為的認定通常有所不同。對於間諜組織和情報的划定,《反間諜法》作出了新的界定。”
周律師說:“法律規定得更加清晰,對於企業來說,就要對照法律規定的要求,在自己的日常經營活動中,積極去落實,相應地修改和完善合規制度,做到依法經營。”
他說: “當前,網絡已經成為間諜活動的新空間,監管難度較大,使網絡間諜行為成為間諜組織等對我們實施竊密、破壞行動的重要途徑。法律明確網絡間諜的行為方式,為實踐中依法識別、防範和懲治網絡間諜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應該說新法不僅僅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需要,對於維護企業利益也是非常重要的。”
“《反間諜法》在加強反間諜工作,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行為的同時,更加註重堅持法治原則,兼顧賦權與限權,加強對公權力的監督制約,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很多法律條款,都對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作出了明確的責任義務和禁止性規定,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不得超越職權、濫用職權,不得侵犯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並對工作中獲取的信息予以保密。如果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將被依法予以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