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委會官網發佈文件稱:“今天,歐委會通過《數字服務法》框架下的第一批認定決定,認定月度活躍用戶數至少4500萬的17個特大在線平台和2個特大在線搜索引擎。”
文件指出,17個特大在線平台分別是:阿里巴巴的全球速賣通(Alibaba AliExpress)、亞馬遜商店(Amazon Store)、蘋果應用商店(Apple AppStore)、Booking.com、臉書(Facebook)、谷歌應用商店(Google Play)、谷歌地圖(Google Maps)、 谷歌購物(Google Shopping)、Instagram、領英(LinkedIn)、繽趣(Pinterest)、 Snapchat、抖音國際版TikTok、推特(Twitter)、維基百科(Wikipedia)、 YouTube和時尚電商Zalando;兩個特大在線搜索引擎分別為必應(Bing)和谷歌(google)。
這批特大在線平台和搜索引擎應在四個月內(即8月25日前)全面履行《數字服務法》的有關規定,從而達到更好地保護用戶、加強內容監管、遏制假消息傳播、提高透明度、加強問責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