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印度執法局認為,小米以支付特許權使用費為由,向三家外國實體公司支付了555億盧比,但小米印度公司並沒有從上述三家公司獲得任何服務。小米以特許使用權費用的名義向外轉移資金,涉嫌違反印度的《外匯管理法》,因此扣押小米印度公司的賬戶資金。
2022年5月,印度執法局從小米公司賬戶中沒收了這筆款項,隨後小米向高等法院對主管部門的命令提出申訴。
卡納塔克邦高等法院4月21日駁回了小米印度公司的申訴。申訴由一名法官單獨審理,但仍支持其可維護性。但代表中央政府和印度執法局出庭的副檢察長M.B. Nargund堅持認為,小米公司是一個外國實體,不能維持令狀申訴(Writ Petition)。
小米集團負責人表示:“我們正在研究該事項,並等待書面判決。我們在印度的業務,符合印度的相關法律和規定。”
早些時候,小米印度公司的律師表示,該公司之所以成為攻擊目標,是因為它是一家中國公司,而其他公司被允許支付技術使用費。他們還提請法院注意,銀行不允許小米將外匯匯款用於進口。
小米認為,該公司必須為製造和銷售智能手機的外國公司支付費用。向三家海外公司支付的特許權使用費沒有違反印度《外匯管理法》。
對此,印度副檢察長表示,如果小米同意將扣押資金存進銀行並使用剩餘資金,當局就不會進行任何控告。他同時提請法院注意,(2022年)4月24日和29日,在印度執法局簽發扣押小米銀行賬戶命令前,根據現有信息,有一筆大約150億盧比的資金從該公司的銀行賬戶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