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總統弗拉基米爾·普京關於G7 和歐盟對俄羅斯石油價格實施上限而採取的報復性措施法令於2 月 1 日生效。
布拉捷爾斯基稱,“事情就是這樣(石油出口重新定向)。我覺得,只有(石油)承運人是贏家。例如,此前是伊拉克向印度出售石油,俄羅斯向歐洲出售石油;現在則是伊拉克把石油賣到歐洲,俄羅斯把石油賣到印度,就是這樣。只是運輸的負擔在增加,需要更長的時間,但體積並沒有消失。俄羅斯肯定會有目的地調整自己的方向。因為關於石油流動,那些簽訂合同的人正約定監測市場經濟狀況,並解決問題。”
這位專家表示,俄羅斯擁有與其他產油國對話的可靠平台,例如歐佩克+。他補充稱,“我認為,坦率地說,從某種程度上,這個問題(轉移俄羅斯石油的出口方向)已經得到討論和解決。”
布拉特斯基強調,圍繞俄羅斯石油和石油產品最高限價的整個事件不僅被政治化,而且帶有大量對西方和外國公眾的大規模公關痕跡,俄羅斯石油最高限價問題與市場利益相衝突。
布拉特斯基稱,儘管禁止出售石油,但如果協議中直接或間接規定了最高限價,俄羅斯仍希望出售其石油,以確保出口收入,而歐洲國家仍希望為其經濟提供相對便宜的燃料,反正希望買這樣的石油。
他稱,“因此,他們(引入價格上限的國家)會在多大程度上仔細檢查(石油)是從哪裡來、是甚麼石油產品、賣給誰和怎麼賣——我完全不信。”
他強調,如果全球市場上的石油絕對過剩,那麼俄羅斯的石油就可以被從市場上“減去”,大家都有足夠的石油。但全球市場上沒有這樣的過剩。
布拉捷爾斯基補充稱。“因此,俄羅斯石油仍會出售,可能不那麼方便,可能不會以(和以前)一樣的價格出售,但它仍會出售。不是賣給這個國家,就是賣給那個國家,再不然就賣到第三個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