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斯諾夫指出:
“我們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的修正案,以確保非法流通的加密貨幣不僅被視為犯罪對象,而且還有扣押和沒收的法律可行性。”
他還指出,俄總檢察院支持在立法中引入“加密貨幣”的概念,以實現“統一和可持續的執法”。
俄總檢察長強調:
“儘管刑事案件的司法實踐傾向於承認加密貨幣是一種財產,即受賄的對象,但仍然不足以形成統一和可持續執法的充分條件。我認為,通過在立法中制定適當的規則,在刑法空間引入加密貨幣和其他虛擬資產的概念應該有助於形成統一和可持續的執法。”
“我們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的修正案,以確保非法流通的加密貨幣不僅被視為犯罪對象,而且還有扣押和沒收的法律可行性。”
“儘管刑事案件的司法實踐傾向於承認加密貨幣是一種財產,即受賄的對象,但仍然不足以形成統一和可持續執法的充分條件。我認為,通過在立法中制定適當的規則,在刑法空間引入加密貨幣和其他虛擬資產的概念應該有助於形成統一和可持續的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