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爾本大學和佐治亞州立大學的專家得出結論稱,第一胎生女兒,夫妻的離婚率會更高。但是這只適用於孩子進入青春期的家庭。研究結果發表在《經濟學雜誌》(The Economic Journal)上。
問卷調查結果顯示,與男孩的父母相比,少女的父母更經常因女兒的教育問題發生爭吵。尤其是女兒的個人決定,例如女孩的著裝、交友及工作地點等問題會引起爭論。
根據一項始於1971年的研究,荷蘭約有20.48%的夫妻在女兒成年後離婚,而在有兒子的夫妻中,這一數據為20.12%。科學家注意到,當孩子年滿15歲後,夫妻離婚數量增長最快。
研究人員強調,如果孩子的父親從小是與姐姐一起長大的,那麼第一胎生女兒的夫妻離婚風險會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