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指出, 男女平等是我國基本國策。促進婦女平等就業,有利於推動婦女更加廣泛深入參加社會和經濟活動,提升社會生產力和經濟活力。
據《紐約時報》報道,中國用人單位詢問婦女婚育情況並不少見,這是因為用人單位往往不願支付產假工資。
該報還表示,無論是國企,還是私企,都傾向於招收男性員工。根據美國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的研究,2018年1/5的招聘信息注有"僅限男性"或"男性優先"。
根據中國政府印發的通知,對構成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處以7000美元以上的罰款。
新文件引發微博用戶激烈討論。
一名網友寫道:"看似在提高女性地位,實際潛在提高女性用工成本和風險。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老闆們更不願意雇傭女性了,職場地位虛升實降。"獲得3.4萬人點贊。
另一名網友寫道:" 其實也不是公司排斥女性,懷孕期間是每位女性最神聖的時刻,公司也不會排斥已婚未育和未婚未育的女性,只要你踏踏實實,勤勤懇懇的工作,公司還是很歡迎的。企業所排斥的,是那些一懷孕就不去工作的一些人,當然特殊情況的除外哈。順便說一句,我身邊就有很多已婚未育甚至孕期的女性入職新單位。"
然而,有人支持用人單位道:"你太想當然了,一個女人的職場黃金時間是比男人短很多的,就是因為生育。在職場上來說,產假不是福利而是一種成本,同樣是人,在同等的條件下,一個人需要至少六個月的帶薪產假,再來個二胎的話她這一年就不用上班了,發空餉,而一個人則完全不需要產假,你是老闆,你會雇傭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