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報援引馬來西亞總理府部長劉偉強11日的話說,馬來西亞政府批准了取消死刑的決議,並將其交由議會審議。
他指出,10月15日的國會下議院下次會議將審議關於取消死刑的法案。
他還補充說,應在新法案討論期間暫停執行死刑判決。
劉偉強強調:“死刑將被取消。我們在研究一些特定的問題。我們應該全面研究,並就該問題聽取所有意見。但目前的決定是取消死刑。”
馬來西亞法律規定,死刑是針對謀殺、強姦未成年人、叛國、反對君主制的武裝叛亂和走私毒品數量特別重大等特別嚴重犯罪行為的最高刑罰。馬來西亞使用絞刑作為死刑執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