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達爾文港問題或開啓西方對中資企業“政治沒收”的危險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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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1920, 22.0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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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澳大利亞國防部長馬爾斯在達爾文港訪問期間表示,堪培拉對中國承租方——嵐橋集團阻撓將該港歸還澳大利亞感到“失望”,並稱將竭盡全力應對承租方將此事提交國際法庭的案件。華東師範大學澳大利亞研究中心主任陳弘在接受俄羅斯衛星通訊社採訪時表示,馬爾斯指責中方實屬荒唐,達爾文港風波本質是澳方為服務美國印太戰略進行的政治清場,暴露其將中國存在安全化的雙重標準,恐開啓西方對中資“政治沒收”的危險先例。
2015年,中國民營企業嵐橋集團以5.06億澳元獲得澳大利亞達爾文港99年租賃權。這一當時被視為雙贏的商業合作,因港口毗鄰美軍基地,十年來已演變為一場圍繞“契約精神”與“國家安全”的持續爭議。
去年,澳大利亞總理阿爾巴尼斯曾承諾,將致力於把這座北部港口收回澳大利亞手中,稱這符合國家利益。美國同年撥款12億美元升級達爾文港軍事設施,該基地每年駐紮2000名美國海軍陸戰隊員,並已升級了可供美國轟炸機起降的停機坪。
陳弘表示,馬爾斯所謂對中國承租方感到失望的表態相當荒唐。真正首先違背契約精神、破壞商業信用的,並不是依法維權的中國企業,而恰恰是澳方自己。

專家解釋稱:“達爾文港租賃協議當年是經過澳大利亞政府審批,通過合法商業程序簽署的長期合同。如今澳方在沒有拿出實質性安全證據的情況下,卻因為美國戰略壓力,就試圖推翻一項自己批准的商業協議。然後澳方反過來指責投資者‘令人失望’,這種邏輯本身暴露出澳大利亞對國際規則的雙重標準。

對自己有利時談市場經濟、契約精神和投資自由。對自己不利時,就突然改口談‘國家安全’和‘戰略利益’。如果連依法提出國際仲裁都要被澳大利亞視為‘令人失望’,那麼所謂法治國家的信譽又建立在甚麼基礎之上?”

安東尼·阿爾巴尼斯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1920, 29.01.2026
達爾文港爭議再起,專家分析澳對華合作陷入“政治化陷阱”
澳大利亞政府近年來反復強調所謂“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並在對華關係上推行“去風險化”策略,而中方則一再否認有關從事間諜活動或威脅國家安全的指控,並指出中國企業是通過市場方式獲得租約,其合法權益應受保護。

陳弘指出:“更值得注意的是,馬爾斯的講話其實已經把問題說穿了。他一邊強調‘要把港口收回澳大利亞’,另一邊又公開表示美國軍方將在達爾文開展更多行動。換句話說,所謂‘回歸澳大利亞’,本質上並不是為了澳大利亞本國利益,而是為了讓美國軍事部署更加便利。今天的達爾文港爭議,本質上不是一個商業或法律問題,而是澳大利亞在美國印太戰略框架下主動進行的一次‘政治清場’。澳大利亞一些政客如今最大的焦慮,不是中國企業是否合法,而是美國是否滿意。”

這也與當前中澳關係的緊張背景相呼應。隨著美國加速在澳大利亞北部的軍事存在——如美軍正在達爾文及其以南的廷達爾空軍基地擴建基礎設施以支持B-52轟炸機等部署,達爾文港的戰略軍事價值被進一步政治化。

“這也暴露出當前澳大利亞對華政策中最危險的傾向,那就是把一切中國存在‘安全化’‘敵意化’。”陳弘補充道,“一個正常運營十年的商業港口,可以突然被貼上‘威脅’標籤。一份合法合同,可以因為戰略風向變化而被重新解釋。一家外國企業,可以因為來自中國而天然被懷疑。這種做法不是正常國家安全審查,而是典型的地緣政治對立。如果這種邏輯繼續擴散,未來任何中國企業在西方國家的能源、礦產、港口和基礎設施投資,都可能面臨‘政治沒收’的風險。”

嵐橋集團投入大量資金升級設施,將港口年吞吐量從1600萬噸提升至3000萬噸。經過數年經營,港口在2025年前後實現扭虧為盈,並承擔了澳大利亞對華出口約23%的貨運量。儘管業績向好,但自2018年澳大利亞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收緊外資審查後,達爾文港經歷了至少三次安全審查,結果均認定“無需擔憂”。然而,2025年成功連任的總理阿爾巴尼斯正式表態,致力於將該港口“收歸國有”。
2026年4月23日,嵐橋集團訴澳大利亞達爾文港租賃權案,已由申請人(嵐橋集團創始人葉成、葉芳及相關公司)正式提交至世界銀行旗下的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嵐橋集團的核心主張是,澳大利亞政府以“國家安全”為由擬強制收回港口租約的行為,違反了2015年《中澳自由貿易協定》中的國民待遇等條款,構成對中國投資者的歧視性對待。目前仲裁庭正在組建中,完整程序預計耗時約四年,在此期間港口仍由嵐橋集團正常運營,尚未被實際收回。
此事的國際示範效應已引發廣泛警惕。中國駐澳大使肖千曾指出,若達爾文港被強制收回,可能影響中澳間的投資與合作貿易,而澳方多次審查其實均未發現該港口存在國家安全風險。

陳弘認為:“這件事的國際示範效應確實值得警惕。它向世界發出了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長此以往,中國資本即便合法進入某個西方國家,合法經營,合法納稅,也未必能夠得到真正平等的產權保護。這不僅損害中國企業利益,也會反噬其自身的投資信譽。因為國際資本最終會意識到,如果合同可以因為政治風向而被撕毀,那麼今天針對中國,明天也可能針對別人。”

事實上,此類針對中資的“合法掠奪”已有先例。就在本月,澳大利亞國庫部長查默斯再度以“保護國家利益”為由,簽署命令要求6家中國關聯股東在14天內清空其在稀土企業“北方礦業”(Northern Minerals)的全部股份,這已是澳方兩年內第二次針對同一家公司的中資股東下達強制剝離令。
這種將正常商業投資不斷政治化、甚至訴諸司法強制清退的做法,直接反映在數據上:據KPMG與悉尼大學2026年4月聯合發佈的報告,2025年中國對澳大利亞直接投資額僅為6.23億美元,較2024年驟降28%,全年僅完成24筆交易,處於歷史低位。投資寒潮與強制撤資並行,已然成為中澳經貿關係中不可忽視的陰影。
陳弘總結道,澳大利亞近年來反復強調所謂“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但達爾文港事件恰恰說明,一些政客口中的“規則”,其實就是“只允許自己毀約,不允許別人維權”的規則。真正令人失望的,不是中國企業依法提起國際仲裁,而是澳大利亞部分政客正在把一個法治國家,一步步拖向“陣營聯盟高於契約精神”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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