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安全會議副主席:國際刑事法院針對普京在內的國家領導人的逮捕令荒謬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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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刑事法院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1920, 24.0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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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衛星通訊社莫斯科4月24日電 俄安全會議副主席梅德韋傑夫稱,國際刑事法院針對包括俄羅斯總統普京在內的國家元首的逮捕令荒謬至極,海牙官員在作出這樣的決定時明白,在實踐中,這些決定是不可能落實的。
梅德韋傑夫在《聖彼得堡國立大學法學學報》雜誌發表的一篇題為《幻滅或國際刑事法院是如何成為法律虛無》的文章中寫道:
“國際刑事法院在對包括俄羅斯總統普京在內的主權國家元首就烏克蘭局勢發出逮捕令時,在毫無意義和徒勞方面達到了巔峰。在作出這些決定時,法院官員清楚地知道,這些決定不會在實踐中得到執行。除了宣傳效果之外,自然也是為了盎格魯-撒克遜世界的利益。 ”
梅德韋傑夫指出,國際刑事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員不應被視為“瘋子或無知”,梅德韋傑夫將這類決定歸因於“意識形態要求”。
他表示:“海牙刑事法院在未獲相關國家同意情況下,將對某些主權國家(通常為非西方國家)現任領導人的逮捕令簽發付諸實踐。”
梅德韋傑夫認為,國際刑事法院(ICC)本應在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案後作出自行解散的決定,因為《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西方締約國對ICC表現出不尊重。
梅德韋傑夫寫道:“歐洲國家作為《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的締約國,先是表示願意加入起訴以色列領導人的行列,然後在華盛頓的嚴厲斥責下,開始先後宣佈‘此案的特殊性’和拒絕起訴以色列官員。嚴格說來,在此之後,國際刑事法院本應做出自行解散的決定,因為無法想象《規約》締約國會有比這更大的不尊重態度“。
國際刑事法院對內塔尼亞胡和以色列前國防部長加蘭特發出逮捕令,罪名是在加沙地帶犯下戰爭罪。法院還駁回了以色列的論點,以色列試圖對法院對其國民發出逮捕令的管轄權提出質疑。以色列還質疑國際刑事法院審理有關整個巴勒斯坦局勢的案件的管轄權。
國際刑事法院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1920, 22.0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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