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旦大學規範畢業論文AI工具使用:如何在效率與學術誠信之間找到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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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大學規範畢業論文AI工具使用:如何在效率與學術誠信之間找到平衡點?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1920, 11.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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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發展,AI工具已經廣泛滲透到學術領域,成為學生論文寫作中常用的輔助工具。然而,這也引發了關於學術誠信的討論。近期,復旦大學發佈了一份文件,對本科畢業論文中AI工具的使用範圍進行了明確規定。中國專家和科研領域工作者在接受衛星通訊社採訪時表示,儘管這類規定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在落實過程中可能會面臨監管困難等挑戰。如何在保障學術誠信與合理利用技術之間找到平衡點,仍需持續探索。
日前,復旦大學在教務處官網發佈《復旦大學關於在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中使用AI工具的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對人工智能工具在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撰寫過程中的使用進行詳細規範。
《規定》明確了六個禁止使用的範圍,包括禁止使用AI工具進行研究方案設計、創新性方法設計、算法(模型)框架搭建、畢業論文(設計)結構設計、研究(設計)選題、研究(設計)意義及創新性總結、研究假設提出、數據分析、結果分析與討論和結論總結等;禁止使用AI工具生成或改動本科畢業論文(設計)中的原始數據、原創性或實驗性的結果圖片、圖像和插圖;禁止直接使用AI工具生成本科畢業論文(設計)的正文文本、致謝或其他組成部分;禁止使用AI工具進行語言潤色和翻譯;禁止答辯委員、評審專家使用任何AI工具對學生的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進行評審;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涉及保密內容的,禁止使用任何AI工具,禁止上傳任何數據和圖片到AI平台。
此外,《規定》明確,使用AI工具時,須在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承諾書中明確披露使用的AI工具名稱和版本號;使用的時間和具體用途;AI工具生成的內容或提供的建議;AI工具在論文中的具體使用部分,如方法部分或文獻綜述部分;須保留AI工具處理之前的相關重要材料,以備指導老師或評審專家對學生使用AI工具的檢查和質詢。
《規定》中還指出,學生違反相關規定使用AI工具的,視情節給予納入本科畢業論文(設計)考核成績、不准答辯、取消合格成績等處理;構成學術不端(不當)的,按照相關校紀校規給予紀律處分、取消學位申請資格、撤銷學位等處理。
這一規定內容引發了廣泛討論,針對部分批評的聲音,復旦大學教務處相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AI技術發展到今天,完全禁止學生使用AI顯然不可能也沒有必要。這份尚在試行階段的規定不能簡單視為一份對AI使用的禁令,而是針對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提出的一份學術規範。本意是引導學生科學、規範地使用AI技術,既防範學術風險,又推動AI工具在教育實踐中的健康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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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一位科研工作者李華在接受衛星通訊社採訪時表示,在復旦大學上述六條禁令中,禁止使用AI生成或篡改數據是基本的學術規範,這一原則與是否使用AI無關,因此無需特別強調。然而,他指出,最後一條禁令尤為重要,因為許多人可能忽視了這一事實:上傳至AI工具的內容很可能被用作AI的訓練材料,這取決於AI服務提供方的用戶協議。因此,文件對這一點的重申顯得尤為必要。
不過,李華對其他幾條禁止使用AI的規定持保留態度。他認為,大部分禁令實際上意義不大。
他指出:“目前,頂級期刊尚未禁止使用AI進行構思或潤色,而這一文件中的某些規定則類似於在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這種要求在中小學階段可能還有一定意義,但在大學階段制定這樣的規定,顯然是人為增加了不必要的難度。”
也有部分受訪者認為,復旦大學的規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因為在學術領域確實需要更客觀地檢驗學生的學術能力。然而,他們也指出,部分禁令可以適當放寬,以實現更加合理的平衡。
生活在北京的年輕人魏妍說:“我認為,這一做法沒有絕對的對錯。AI作為一種輔助工具,應當發揮其作用,否則研發它的意義何在呢?AI的本意是為了提高人類的效率,這確實代表了一種技術進步。然而,論文的目的是為了檢驗學生的學習成果。如果學生過度依賴AI,他們的真實能力如何得到準確的驗證呢?這確實是一個矛盾之處。因此,科技的進步固然是好事,但它還需要進一步的發展,包括制定相關的規範和標準來應對可能出現的混亂。”
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許粲昊教授指出,AI在文獻檢索、語言潤色等方面表現出明顯優勢,簡化了許多學術寫作的流程。然而,它也帶來了挑戰,例如生成的語言可能顯得機械化,缺乏人情味。
他強調,每所大學都會根據自身情況制定AI工具使用的規範和禁區,短期內形成全國統一標準還有難度。
在這一規定的具體執行層面,受訪者普遍認為,檢測畢業論文是否使用AI工具存在實際困難。
李華坦言,目前的技術尚無法有效檢測出AI生成的內容,尤其是對於母語者來說,經過簡單潤色後,AI的痕跡幾乎難以察覺。
他補充說,“而且,我認為,在本科生論文這個層面禁止使用AI意義不大,尤其是當禁令無法真正落地時,更顯得無效。相較於論文,禁止使用AI寫作業還相對容易理解,但即使如此,也難以查證。這需要教師在作業設計上更加有巧思,而論文方面的實施則更加難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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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粲昊教授也指出,雖然目前AI生成的內容與人類寫作的內容在某些方面仍有差異,教師可以通過這些差異進行辨別。然而,要完全監管論文是否使用AI工具進行翻譯或潤色是非常困難的,甚至幾乎不可能。因此,他建議,規範的重點應放在論文的核心思想,而不是過於關注文字是否由AI生成。
他說:“現在學生在日常郵件中也會使用AI工具生成文本,這些生成的文本往往顯得過於機械化。對於這種行為,很多學校不會禁止,因為它並不涉及科研倫理,只是文書工作的簡化。以前我們關注論文的語句通順、錯別字等問題,但在AI輔助下,這些問題基本消失。未來的重點可能更多地轉向論文的思想、實驗結果的真實性和創新性等。”
許粲昊教授強調,隨著技術的發展,AI寫作與人類寫作之間的差異可能逐漸縮小,分辨難度也將隨之增加。從政策和對策的角度來看,這始終是一個“貓和老鼠”的博弈過程,需要不斷調整和完善規則以應對新挑戰。因此,與其將重點放在“限制”上,不如更注重對AI工具使用的“規範”,尤其是關注其在倫理、批判性思考以及教學過程中的賦能作用,例如如何有效提升效率。
關於規範AI的使用,復旦大學並非首例。早在2023年3月,由於擔心學生通過ChatGPT撰寫論文、作業等引發學術誠信問題,英國教育部對此表示擔憂,牛津、劍橋、布里斯托、愛丁堡等8所羅素大學成員宣佈禁止使用ChatGPT。同月,香港大學向師生發出內部郵件,明確禁止在港大的所有課堂、作業和評估中使用ChatGPT或其他AI工具,成為香港首家明文禁止課堂等教學行為中使用人工智能工具的大學。
然而,為了抓住生成式AI帶來的教育與發展機遇,同年7月,牛津、劍橋、伯明翰、愛丁堡等24所羅素大學成員宣佈解除ChatGPT的使用禁令,並推出了詳細的使用原則,以幫助學生和研究人員更好地在學習和工作中利用生成式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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