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憲法法院推翻散髮反朝傳單禁令

CC BY-SA 2.0 / Wei-Te Wong / Constitutional Court of Korea韓國憲法法院
韓國憲法法院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1920, 27.0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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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聯社報道,由於對言論自由的過度限制,韓國憲法法院裁定禁止向朝鮮散髮宣傳傳單的法令違憲。
《朝韓關係發展法》規定,發送傳單最高可處以3年監禁或3000萬韓元(約合16.2萬元人民幣)罰款,這是韓國議會在前總統文在寅執政期間實施的政策。在平壤一再呼籲停止威脅國家安全的敵對活動並承諾報復後,在禁止可能對韓國公民生命和健康造成傷害或嚴重威脅的行為的段落中增加了相關段落。特別是,朝鮮當局擔心新冠病毒感染可能與傳單一起滲入,平壤為此完全關閉了邊境。
在朝鮮境外投擲傳單批評朝鮮領導人的韓國活動人士提出憲法申訴,要求撤銷禁令。最終,九名法官中有七名支持活動人士的觀點,認為該條款不符合韓國憲法,過度限制了言論自由。
不過,其中兩位法官指出,法律條款只限制了表達的形式,那些希望批評平壤行為的人可以通過其他途徑進行批評。同時,禁止敵對行為(包括越境發送宣傳材料)的規定也包含在許多朝韓協議中,這些協議不僅保證了居民的安全,也保證了整個朝鮮半島的和平,因此維持這些限制有利於利益平衡。
1991 年簽署的《關於北南和解、互不侵犯與合作交流協議書》、2004年簽署的《關於首腦軍事會談結果的協議》和2018年簽署的《板門店宣言》中都有關於相互拒絕採用互相侮辱和散髮宣傳傳單的內容。
韓聯社報道稱,憲法法院廢除對發送傳單行為處罰的決定立即生效。
自主張解除禁令的尹錫悅總統的新政府上台以來,從未實施過任何處罰,活動人士的活動也未受到有效限制。
韓朝邊境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1920, 29.0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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