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文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據此前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通報,經查證,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王某文先後四次進入周某房間。7月27日23時16分,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證,經前台電話聯繫徵得周某同意後,辦理了周某房間的房卡,於23時23分進入周某房間。在房間內,王某文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王某文的妻子稱,她已向濟南的檢察、公安機關遞交了一份材料,她認為丈夫是被冤枉的。她還稱,事發後,丈夫王某文給她講了整個過程,稱受害人周某存在主動,與警方通報的情況不同。
“阿里女員工被侵害案”嫌疑人王某文已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2021年8月25日, 19:06 (更新: 2021年12月21日,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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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報道,濟南警方對王某文採取的刑事強制手段是指定居所監視居住。8月19日,律師通過遠程視頻會見了王某文,但會見內容律師不方便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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