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記者問:7月16日,美國國務院、財政部、商務部、國土安全部發佈所謂“香港商業警告”。美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將7名香港中聯辦副主任列入“特別指定國民清單”,實施金融制裁。中方表示將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捍衛自身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請問中方將採取甚麼措施?
發言人表示,美方炮製所謂“香港商業警告”,無端抹黑香港營商環境,非法制裁多名中國中央政府駐港機構官員,有關行徑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准則,嚴重干涉中國內政,中方對此堅決反對,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指出,針對美方錯誤行徑,中方決定採取對等反制,根據《反外國制裁法》對前美商務部長羅斯、美國會“美中經濟與安全評估委員會”(USCC)主席卡羅琳·巴塞洛繆、“國會—行政部門中國委員會”(CECC)前辦公室主任喬納森·斯迪沃斯、“美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金度允、“美國國際共和研究所”在港授權代表亞當·金、“人權觀察”中國部主任索菲·理查森及“香港民主委員會”等7個美方人員和實體實施制裁。
發言人稱,中方再次強調,香港是中國的香港,香港事務純屬中國內政。任何外部勢力企圖干涉香港事務,都是蚍蜉撼樹自不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