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傑斐遜法學院教授馬喬里∙科恩認為,這次空襲違反《聯合國憲章》,並且侵犯敘利亞和伊拉克的主權。他說:“無論是伊拉克、敘利亞,還是伊朗,都從未對美國或者聯合國其他成員國實施過任何的武裝襲擊,因此,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美國無法基於法律確定這樣做的目的是出於自我防衛。”
伊利諾伊大學法學院教授弗朗西斯∙博伊爾認為,用自衛來辯解是“無稽之談”。專家表示:“美國政府毫無任何法律依據,違背敘政府的意願進駐敘利亞,……俄羅斯和伊朗有權進駐敘利亞,因為是應敘政府請求而進駐的,但美國沒有獲得敘政府的准許。”
美國國防部6月28日表示,美國對伊拉克和敘利亞邊境地區親伊朗民兵設施從空中實施打擊,並稱此舉旨在消除威脅並回應一系列“針對美國在伊境內利益”的襲擊。五角大樓強調,空襲的目標是真主黨旅和薩義德烈士營等數個派別使用的武器倉庫和作戰設施。
敘利亞外交部譴責襲擊事件,並表示類似的行為是蓄意侵犯敘利亞和伊拉克的主權,並呼籲華盛頓立即停止對國家領土完整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