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兩案合計近487億元(新台幣,下同)。其中,“遠程精准火力打擊系統”金額為96億2266萬6593元,合約在6月1日起生效,預計2027年完成,履約執行機關為台陸軍司令部、地點為桃園;“導彈乙批”金額為390億7560萬6478元,於5月19日生效,預計2028年完成,履約執行機關為台海軍司令部、地點為高雄。
據報道,“導彈乙批”為“岸置魚叉導彈”,為車載型,射程200公里,比雄風導彈射程遠,機動性也比雄風導彈強,性能也較可靠。
至於“遠程精准火力打擊系統”則是指11套“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包含64枚射程300公里的“陸軍戰術飛導彈系統”。
對於美台軍事勾連,中國防部新聞發言人譚克非此前曾表示:“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政。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國家對台出售武器及與台發展任何形式的軍事聯繫。美售台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向“台獨”分裂勢力釋放了嚴重錯誤信號。我們敦促美方恪守“不干涉他國內政”這一明確載於《聯合國憲章》《國際法原則宣言》的國際關係基本准則,信守在台灣問題上向中方作出的一系列嚴肅承諾,慎重妥善處理涉台問題,停止任何形式的與台官方往來和軍事勾連,停止對台軍售。”
譚克非強調,民進黨當局勾結迎合外部勢力、出賣民族利益,甚至幻想“以武謀獨”,只會把台灣同胞帶入災難深淵。我們正告民進黨當局,任何挾洋自重、分裂國家的企圖和行徑都注定徒勞、必定失敗。中國人民解放軍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堅決挫敗任何“台獨”分裂圖謀,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