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斯科夫說到俄美峰會提及的伊朗問題時稱:“重要的是,根據《聯合全面行動計劃》,一切均可回到原點,有一定的趨勢。並且我們希望,能夠使局勢得以擺脫當前的這種狀態。”
2015年7月,伊朗和伊核問題六國(美英法俄中德)達成解決伊朗核問題的《聯合全面行動計劃》(即伊核協議)。協議得到履行的情況下,聯合國安理會、美國和歐盟應完全解除對伊朗的經濟和金融制裁。2018年5月,美國宣佈單方面退出伊核協議並分階段全面恢復對伊朗制裁,包括針對與伊朗開展業務的國家的次級制裁。
根據伊朗議會通過並於2020年年底生效的《解除制裁的戰略措施》,伊朗2021年2月23日起因伊核協議有關締約方未遵守協議義務而中止履行《不擴散核武器條約》附加議定書,限制國際原子能機構對伊朗核活動的部分監督核查工作。該法律還允許生產丰度在20%或以上的濃縮鈾,在伊斯法罕建立金屬鈾生產工廠,並規定在該法生效3個月內啓用1000台IR-2M型離心機和至少174台IR-6型離心機,在一年內將IR-6型的數量增至1000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