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東布羅夫斯基斯此前指出,該委員會已通過一項機制,其將預先批准從歐盟向第三國出口COVID-19疫苗的可能,同時約90個國家被排除在該機制之外。與此同時,歐盟對北愛爾蘭實行疫苗出口管制。
聲明中稱:“為瞭解決當前向歐盟以外地區出口疫苗缺乏透明度的問題,歐盟委員會正在引入一種機制,其要求此類出口必須是成員國的批准對象。在該機制準備的最後階段,委員會保證不會引用有關愛爾蘭和北愛爾蘭的條款。”
根據脫歐協議,北愛爾蘭留在歐洲單一市場和關稅同盟內。但是在與英國阿斯利康(AstraZeneca)公司出現分歧的背景下,歐盟宣佈啓動脫歐協議第16條,允許各方在極端必要情況下單方面違反該文件的某些款項,從而對北愛爾蘭實行出口管制。歐盟此舉的目的是防止北愛爾蘭在歐盟自身缺乏新冠疫苗的時候被當作向英國提供疫苗的“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