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曾發佈新聞公報,宣佈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孫楊的禁賽處罰,但並未公佈原因。本次公報則是瑞士聯邦最高法院首次公佈撤銷上述判決的原因。
2020年2月28日,孫楊因興奮劑違規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禁賽8年,孫楊就此判決向瑞士最高聯邦法院提出上訴。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發佈的公報中顯示,孫楊在上訴申請中指出,其本人於2020年5月中旬在互聯網平台上注意到的一篇文章顯示,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此案中的仲裁小組主席弗拉蒂尼存在偏見和歧視。這篇文章的內容中包含了弗拉蒂尼於2018至2019年間在個人社交媒體平台上就動物保護方面發表的一系列言論,其中對中國人使用了歧視性語言。
孫楊在倫敦奧運會上獲得兩枚金牌,在里約熱內盧奧運會上又獲得一枚金牌。他還曾獲得兩枚銀牌和一枚銅牌,並在世界錦標賽上獲得了11枚獎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