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前反對派議員涉擾亂會議秩序案將於明年2月再審

© AP Photo / Kin CheungСотрудники полиции во время акций протестов в Гонконге
Сотрудники полиции во время акций протестов в Гонконге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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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網報道,涉嫌在立法會內潑臭水擾亂會議秩序的香港特區立法會前反對派議員許智峯、陳志全、朱凱廸,19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受審。辯方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審的申請獲法庭接納,三人分別獲准以2000港元、1000港元及1000港元保釋。

Полиция Гонконга - 俄羅斯衛星通訊社
香港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迪及許智峰今晨被捕
報道稱,三人各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控方指控他們於2020年6月4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擾亂會議秩序,並在會議室內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報道稱,此外,許智峯還被控一項“藐視罪”及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控方指控他於2020年5月28日在立法會舉行會議期間擾亂會議秩序,在會議室內意圖使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報道稱,香港特區立法會於5月28日和6月4日舉行會議,分別進行《國歌條例草案》二讀和三讀。香港警方於5月28日上午、6月4日上午及下午接到立法會秘書處報案,有人在立法會會議期間向主席台方向潑出惡臭液體並導致會議中斷。

報道稱,陳志全、朱凱廸決定在2020年9月30日後不繼續擔任香港第六屆立法會議員,他們自10月1日起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許智峯於11月12日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他自當天起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

香港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及咨詢特區政府律政司的意見後在11月18日採取行動,以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的罪名拘捕了許智峯、陳志全、朱凱廸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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