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杜馬議員亞歷山大·欣施泰恩和謝爾蓋·博亞爾斯基7月向國家杜馬提交了有關對社交網站拒刪極端主義內容等不良信息的行為最高處以1500萬盧布罰款的法案,涉及視頻服務平台YouTube和社交網站Twitter、Instagram和Facebook。
法案規定,若托管服務供應商不採取措施限制信息訪問權限,普通公民將面臨5萬至10萬盧布罰款,官員將面臨20萬至40萬盧布罰款,法人將面臨80萬至400萬盧布罰款。
此外,如果網站所有者按法律規定應當刪除信息卻不刪除的,也將面臨類似懲罰。
國家杜馬議員還建議對不採取措施限制接觸極端主義、毒品生產和兒童淫穢相關信息的行為處以罰款,對普通公民罰款10萬至20萬盧布,對官員罰款40萬至80萬盧布,對法人罰款300萬至800萬盧布。
法案規定,若再犯有關限制訪問或刪除信息的規定,對普通公民的罰款將增至10萬至20萬盧布,官員——50萬至80萬盧布,法人——400萬至800萬盧布。若再次不按規定限制訪問帶有極端主義或兒童淫穢內容的信息,對普通公民的罰款將增至20萬至50萬盧布,官員——80萬至100萬盧布,法人800萬至1500萬盧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