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是美國總統唐納德·特朗普、特朗普的姐姐瑪麗安·特朗普·巴里以及特朗普弟弟羅伯特·特朗普(8月去世)的遺產執行人。
特朗普的姪女在訴狀中表示,自1980年起,唐納德、羅伯特及其妹妹就一直控制著從老弗雷德(瑪麗的祖父)手中繼承的房地產帝國,他們使用各種手段、利用各種非法途徑賺錢,這其中包括逃稅、欺騙業務合作夥伴和抬高低收入租戶租金。
在父親去世後,特朗普的姪女瑪麗·特朗普繼承了一部分家族企業,但因其尚未成年,因此由羅伯特、唐納德及其妹妹代管她的這份財產。他們本應該“維護瑪麗的利益”,但實際上卻沒有這麼做,而是制定了一份複雜的計劃來竊取瑪麗的資產,讓她相信遺產要比實際少的多,在遺產實際數額上欺騙了她。
據法院文件,特朗普的姪女要求其家人賠償自己因在遺產真實價格和數額方面被誤導而遭到的損失以及至少50萬美元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