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2018年對中國產品首次徵收關稅時,依據的是美國《貿易法》中的第301條款。該條款允許美國總統單方面限制商品進口,並採取其他措施來應對其他國家的不公平貿易政策。美國強調,中國奉行從美國公司強制進行技術轉讓的政策,以換取進入中國市場的機會。此外,華盛頓指責北京竊取知識產權。因此美國堅持認為,中國以不公平的方式獲得競爭優勢,所以應對中國產品徵收關稅。
美方聲稱,早在70年代通過的《貿易法》第301條所規定的行動是合理的,因為該文件仍然有效。但自90年代以來美國一直沒有根據該文件實施任何制裁,因為華盛頓已承諾通過WTO機制解決貿易爭端。然而世貿組織認為,實施制裁依據的美國貿易法第301條款與該組織的現行規則相矛盾,哪怕只是因為根據世貿組織規則,在實行任何單方面貿易制裁之前,成員國應嘗試在世貿組織內解決爭端。對外經貿大學中國WTO研究院李思奇副教授在接受衛星通訊社採訪時指出,世貿組織目前的裁決完全符合其最初的職能——保護其成員的貿易權。
李思奇專家說:“目前DS543案專家組已就美國對華加徵關稅做出明確裁決,認定美國的做法違反了WTO最重要的兩條規則,分別是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一條,即最惠國待遇條款;以及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二條,即關稅減讓表條款。專家組還認為,美國沒有能夠滿足舉證條件以證明其援引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20條a款,即公共道德例外條款來為加徵關稅進行的辯護是成立的。因此,專家組認為美國損害了中國的協定權利,敦促美國糾正相關的違規措施。就司法仲裁意義而言,WTO專家組充分履行了爭端裁決職能,對WTO的法律條款作出明確解釋,有利於WTO成員通過澄清WTO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來解決貿易爭端。”
美國能讓世貿組織的裁決在技術上難以生效。例如,如果華盛頓在60天內提出上訴,裁決也會無限期地“原地踏步”,因為WTO上訴機構的工作因美國而癱瘓。最近幾年華盛頓一直在禁止任命世界貿易組織上訴機構的新法官,而其餘三名法官中的兩名已於去年12月屆滿。可見,世貿組織專家組的此次裁決不太可能會以某種方式影響美國的對華貿易政策。但對中國而言,這一決定具有政治意義。正如李思奇專家所說,國際組織承認中國倡導的多邊貿易原則,實際上就像中國一樣,也承認美國的行為是不公平的,並且違反了國際准則。
李思奇專家接著說:“中國在該案中獲得勝訴具有非常重要的積極意義。中國將美國單邊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的錯誤做法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需要,也彰顯了中國尊重WTO規則、維護多邊貿易體制權威性的堅定決心。WTO專家組公正合理的裁決也進一步說明WTO在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中的重要性。”
難怪美國總統已經聲明“由於世貿組織允許中國不受懲罰,他將不得不對世貿組織做些甚麼”。美國一再威脅,如果不進行改革就退出貿易組織。考慮到在特朗普執政期間,美國退出了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世貿組織的此次裁決可能是它退出該組織的又一藉口,進而擺脫國際貿易義務。考慮到美國經濟的規模和消費市場的規模,美國退出世貿組織將對當前的國際貿易體系造成一定損害。但從長遠來看,美國並不是一個不可替代的參與者。它將被新的經濟大國取代,首先是被可能很快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的中國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