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伊朗核協議,向伊朗提供軍事裝備的授權程序具有暫時性,有效期至10月18日。美國表示,對伊朗的武器禁運應該繼續有效。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上周表示,安理會本週將審議美國有關延長對伊朗禁運有效期的決議。
胡可表示:“稍後,今天上午我們將向聯合國安理會成員提交6頁的備忘錄,其中包括我們在安理會2231號決議框架內的權利。該文件由美國國務院制定。”
此前,俄羅斯外長拉夫羅夫強調稱,提出對伊朗的武器禁運問題無客觀理由。他提到,向伊朗供應軍事技術裝備的“許可程序”具有臨時性,這樣做是為了啓動2015年達成的協議,而如今已不具有現實意義。正如拉夫羅夫指出的那樣,在2020年10月18日之後運用對伊朗武器供應限制“從未被計劃過,並且無任何法律或其他理由來修改這一理解。”
2015年,伊朗與伊核問題六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達成伊朗核問題全面協議。根據協議,伊朗承諾限制其核計劃,國際社會將解除對伊制裁。2018年5月,美國宣佈退出伊核協議並逐步恢復對伊朗的制裁。伊朗方面則宣佈將分階段減少履行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