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能源上訴委員會沒有收到任何有關針對該國能源署2020年7月6日決定的上訴。
能源上訴委員會還表示,Nord Stream 2 AG公司自4日起可以恢復施工。
此前丹麥能源署宣佈,更改Nord Stream 2 AG公司“北溪-2”項目丹麥段的施工許可,其中包括准許Nord Stream 2 AG公司單獨使用錨系定位鋪管船或與動力定位鋪管船共同進行海底管線鋪設工作。據該署解釋稱,北溪2號項目丹麥段剩下的管道部分是在二戰化學武器海底傾棄場危險水域之外。但是丹麥最新許可上訴期到期前,即8月3日前不能恢復“北溪-2”號項目的施工。
“北溪-2”號項目包括兩條從俄羅斯海岸經波羅的海通往德國的天然氣支線管道的建設,總輸氣能力應為每年550億立方米。俄氣是項目運營商Nord Stream2公司的唯一股東。“北溪-2”號項目總造價95億歐元,由俄氣出資50%,法國ENGIE集團、奧地利石油天然氣集團(OMV Group)、荷蘭皇家殼牌、德國Uniper公司和德國Wintershall公司各提供9.5億歐元(即項目造價的10%)的融資。
美國、烏克蘭和一些歐洲國家反對“北流-2 ”號天然氣管道項目。在歐洲市場積極推銷本國液化天然氣的美國2019年12月對該項目實施制裁,要求參與管道鋪設的企業立即停止施工。瑞士Allseas隨即宣佈停工。俄羅斯聯邦多次表示,該項目是商業性的,對歐洲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