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稱,“香港立法會今日(4日)三讀《國歌條例草案》,以41票贊成,1票反對,1票棄權,獲得通過。”
據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2017年在內地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8條規定,凡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
2019年1月,行政會議通過《國歌條例草案》,同月23日將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
但由於反對派議員惡意阻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遲遲未能選出,導致《國歌條例草案》一直未能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
據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2017年在內地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8條規定,凡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
2019年1月,行政會議通過《國歌條例草案》,同月23日將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
但由於反對派議員惡意阻撓,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遲遲未能選出,導致《國歌條例草案》一直未能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