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機飛行員美國人布萊恩•杜甘•伊伊根在4月3日飛抵新加坡。按照新加坡的現行規定,在新冠病毒COVID-19的情況下,他14天內不得離開酒店房間,直到4月17日,因為他通知當局他在飛抵前兩周內曾到過中國、日本和美國。但是,在4月5日的檢查中,飛行員不在酒店客房內。
後來,他的律師羅尼•泰恩說,美國人應生病的妻子的要求,離開酒店去市中心購買了溫度計和口罩。據他說,妻子告訴他“美國的情況相當嚴重”,並要求他在回國之前購買個人防護設備。律師補充說,這名飛行員在出行的過程中戴著口罩。
泰恩在法庭上說:“被告對他的所作所為感到遺憾。他只想說明自己的行為是出於對妻子的擔心。”
檢察院要求對美國人判處入獄,刑期六至八周。法院採納了辯護證詞,判處美國人四周徒刑。按照新加坡的法律,這名美國人違反居家隔離可以被處長達六個月的監禁以及高達一萬新加坡元(約七千美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