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卡里莫娃以敲詐和逃稅被定罪,2017年12月18日又以另一案件被判處10年徒刑。法院在3月18日以新刑事案件為名將其刑期增至13年零4個月。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司法部新聞處的資料顯示,被返還的資金轉到了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國家預算,將作為普通方式使用。
新聞處稱:“關於返回資產的所有談判和活動都在官方層面上進行,符合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法律和國際法。“
此前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檢察院稱,同本國司法部一起與國外的一些國家就收回卡里莫娃13億美元的的收入問題開展了工作,其中包括美國、瑞士、法國、俄羅斯和拉脫維亞,在個別國家還進行了刑事案件偵破。今年1月份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檢察院還稱,計劃從瑞士收回卡里莫娃刑事案件中的70件藝術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