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出,“根據歐亞經濟委員會全體負責人3月31日會議的結果,決定採取第二批措施,臨時禁止從歐亞經濟聯盟國家出口部分種類的食品商品,其中包括洋蔥、大蒜、蕪菁、黑麥、大米、蕎麥、黍米、穀類食品、粗磨麵粉和穀物加工顆粒、去皮蕎麥、蕎麥食品、壓碎和未壓碎的大豆和葵花籽,在6月30日前有效。”
消息稱,決定自歐亞經濟委員會官網發佈之日起10日之後生效。
歐亞經濟委員會強調稱,“禁令將能夠確保上述商品在衛生防疫局勢惡化期間足夠區內居民使用。”
消息稱,決定自歐亞經濟委員會官網發佈之日起10日之後生效。
歐亞經濟委員會強調稱,“禁令將能夠確保上述商品在衛生防疫局勢惡化期間足夠區內居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