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京科夫的起訴意見書包含兩條內容,按每條可能被判最高三年。京科夫還有可能受到監視,被要求賠償並支付罰款。
起訴意見書稱,京科夫1996年獲得美國國籍,成立了總部位於俄羅斯的TCS銀行(Tinkoff Credit Systems)。到2013年10月,他通過英屬維京群島三家分行簡介掌握TCS銀行大部分股份。到2013年10月27日,據美國司法部評估,京科夫擁有的所有股份市價超過10億美元。10月28日,京科夫退出美國國籍。
起訴意見書稱,按照美國法律,財產超過兩百萬美元的人退出美國國籍,所有財產都視為在退出前一天以公平的市場價出售(稱為“建設性出售”),而所有獲利應繳當年稅。稅收部門認為,京科夫應支付他所有股票市值對應稅收。
起訴書第一條指出,京科夫在2013年做了不實納稅申報,明知事實收入更高,他注明的收入為20.5萬美元。
起訴書稱:“2014年其納稅申報上未注明任何有關退出國籍後個人財產建設性出售的獲利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