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中稱:“由於伊朗的行為,我們別無選擇,只有今天記錄我們的立場,伊朗沒有遵守其在核協議內的義務,根據伊朗核協議第36條規定,我們將該事項在解決爭議框架內轉交給聯合委員會。”
2015年7月,伊朗與伊核問題六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達成《聯合全面行動計劃》(即伊核協議),伊朗以限制其核計劃換取國際社會解除對其制裁。伊核協議正式執行未滿3年:2018年5月,美國宣佈單方面退出伊核協議並分階段恢復對伊朗的制裁,而伊朗則宣佈將分階段停止履行伊核協議義務。
2015年7月,伊朗與伊核問題六國(美國、英國、法國、俄羅斯、中國和德國)達成《聯合全面行動計劃》(即伊核協議),伊朗以限制其核計劃換取國際社會解除對其制裁。伊核協議正式執行未滿3年:2018年5月,美國宣佈單方面退出伊核協議並分階段恢復對伊朗的制裁,而伊朗則宣佈將分階段停止履行伊核協議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