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政府網消息,聲明說,12月8日的“國際人權日遊行” 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有大批市民參與,過程大致和平有序。當日的遊行,以及過去五年在香港舉行的五萬次公眾集會和遊行,正顯示市民享有和平集會、遊行、示威和言論自由。
聲明同時指出,遊行期間,仍有暴力及違法行為出現,特別是有人針對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進行破壞及縱火。在一個法治社會,所有人都必須尊重法院、法官及其裁決。任何人對司法機構作出攻擊或污蔑,都會對香港法治造成極大傷害,全社會都不會接受,特區政府對此予以最強烈的譴責。
與此同時,香港律政司也發表聲明稱,特區政府絕不姑息任何違法暴力行為,8日在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外的縱火,除擾亂社會安寧外,更對香港作為法治之都的良好聲譽造成損害。
聲明指出,縱火屬嚴重罪行,威脅社會大眾的生命財產,一經定罪,可被判終身監禁,任何人都不應以身試法。
律政司呼籲社會人士尊重法治,特區政府絕不容忍任何破壞司法機構或損害法治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