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媒體上流傳的穿著暴露的遊客照片把島上的網民劃分成兩大陣營:不覺得遊客的穿著有錯的人和聲稱穿著不雅的人。
女遊客年齡20多歲,她在長灘島著名的白色海灘上身穿兩件套比基尼的照片在社交媒體上流傳後,被請到長灘島警察局問話。
警察局長傑斯‧拜倫少校說:"她的泳衣實際上只是一條繩子。"
這名穿上衣服前去警局的女子告訴那裡的警察說她的比基尼沒有任何問題。
按照拜倫少校的說法,這名婦女認為這是"一種表達方式,對自己的身體感覺舒適的一種方式"。拜倫少校稱她還告訴警察,這是她在台灣通常穿的衣服。
由於當局找不到禁止穿暴露泳衣的法令,這名遊客被開了一張罰單,根據一項禁止拍攝和展示"猥褻"照片的法令規定被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