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聯邦安全局濱海邊疆區邊防分局依據“違反漁業規定與要求”條款對四家公司進行行政起訴,法院6月7日判決向“白鯨”公司罰款2800萬盧布;6月14日依據相同條款向"水族館DV"公司罰款5640萬盧布;6月19日向"索契海豚館"公司罰款3760萬盧布。此外,法院還向違規捕撈的“阿法林海豚”公司罰款2817.6萬盧布。這些公司對罰款提出了上訴。
根據濱海邊疆區法院官網發佈的通報,四家公司的上訴被駁回。
法庭指出,這些公司捕捉虎鯨屬於違法行為。
綠色和平組織2018年10月表示,不法分子準備把13頭屬於堪察加半島紅皮書保護動物的虎鯨銷往中國,而其中至少有11頭被囚禁在俄遠東納霍德卡市附近斯列德尼亞亞灣的養殖網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