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聯邦委員會國際委員會會議期間表示,“控制日期到來後,我們公開宣佈了美國違規行為。在控制日期前後,我們公開宣佈了美國違規行為,我們同美國人就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進行了深入探索。但這個解決方案還沒有找到。美國的這些行動,根據我們的評估,破壞《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的可行性,並為單方面解釋軍控領域國際協議的關鍵義務創造危險先例。我們打算努力讓美方全面實施《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的所有規定。”
俄美2010年簽署《新削減戰略武器條約》,該條約於2011年2月5日生效,有效期為10年。根據條約,美俄兩國須全面削減冷戰時期部署的核彈頭與導彈,在條約生效的7年後將各自的核彈頭削減到1550枚,核導彈發射裝置和可發射核武器的轟炸機等運載工具的數量減至800件,其中已經部署的核彈頭運載工具的數量不得超過700件。
條約規定,美國和俄羅斯只能在各自境內部署進攻性戰略武器,雙方通過現場檢查和數據交換監控雙方對條約的遵守情況。條約還要求美俄兩國每年兩次交換各自的戰略核武庫中的核彈頭和運載工具的數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