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約首次在國際法中為成員國有效合作建立一個法律基礎,以對抗極端主義的意識形態和實踐活動。
公約規定了下列術語和概念,包括"極端主義"、"極端主義行為"、"資助極端主義"、"極端主義材料"、"極端主義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還規定在反極端主義方面的主要合作原則,列出一系列在國家級展開並實施的反極端主義措施。文件中還列出極端主義行為,規定了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以及旨在防止並制止法人實施極端主義活動的措施。
公約規定了下列術語和概念,包括"極端主義"、"極端主義行為"、"資助極端主義"、"極端主義材料"、"極端主義組織"、"反極端主義"。公約還規定在反極端主義方面的主要合作原則,列出一系列在國家級展開並實施的反極端主義措施。文件中還列出極端主義行為,規定了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以及旨在防止並制止法人實施極端主義活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