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鮮4月11日舉行第十四屆最高人民會議第一次會議,決定修改憲法。新憲法第100條明確規定,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會委員長是代表國家的最高領導者。在2016年6月修訂的憲法中,國務委員會委員長這一職位是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最高領導者,但沒有"代表國家"這一表述。
在此次修訂憲法之前,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行使國家元首的職權。新憲法規定國務委員會委員長和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均"代表國家",但國務委員會委員長是對內對外的最高代表,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委員長的職權則限於受理國書等象徵性的外交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