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代表稱:“警方接到消息稱有輛坦克在市裡穿行。巡邏隊趕到現場後看到一輛蘇聯坦克,旁邊站著一名男子。經查,此人是坦克的乘客。”
他說:“警方很快發現坦克的主人——一名49歲男子。此人處於醉酒狀態,隨後的檢測也證實了這點。”
經查明,坦克原本由拖車牽引,拖車拋錨後,醉酒男子決定開坦克在城裡兜風,還搭了一名乘客。
警方代表指出,坦克沒有上保險,坦克的主人也沒有相應駕照。
最後還是一名擁有坦克車駕駛證退伍軍人協助把坦克開到了違章車輛指定停車場。
這名男子按危險駕駛罪最高可被處以8年監禁,按酒駕還可被處以2年以下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