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援引華為技術有限公司首席法務官宋柳平27日的相關聲明稱,華為已提起訴訟並將於週二提出簡易判決動議,要求法院宣佈該法案違憲。該禁令是典型的剝奪公權法案,違反了正當程序。
聲明認為,該法案直接判定華為有罪,對華為施加了大量限制措施,其目的顯而易見,就是將華為趕出美國市場。這是“用立法代替審判”的暴政,是美國憲法明確禁止的。
聲明希望美國法院能和處理以前的剝奪公權條款和違反正當程序案件一樣,宣佈華為禁令違憲並禁止執行。
據悉,這一聲明也發表在了美國《華爾街日報》等媒體上。
美國商務部5月中旬把中國公司華為及其70家附屬公司列入管制“實體清單”。這意味著,沒有美國政府的許可下,美國企業不得給華為供貨。谷歌公司已經暫停與華為公司部分合作,停止交付設備、軟件和技術服務,通用許可涉及的產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