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聯合國海洋法國際法庭要求俄羅斯釋放因侵犯俄羅斯邊界在刻赤海峽被捕的烏克蘭軍艦和水手。同時法庭不認為,有必要要求莫斯科放棄對被拘烏克蘭水手的刑事指控。此外,法庭規定,俄羅斯和烏克蘭必須在6月25日之前提交關於刻赤海峽事件的相關報告。
克利沙斯表示,“聯合國國際海洋法國際法庭的裁決是在沒有司法管轄權的情況下作出的。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國際法庭已經超出了自己的職權範圍。”
他說,俄羅斯在批准《公約》時表示,不接受法庭有關軍事活動、行使主權權利和司法管轄權的爭議規定程序。
2018年11月25日,3艘烏克蘭海軍艦艇侵犯俄羅斯國界,駛入臨時封閉的海域,並從黑海向刻赤海峽方向行駛。這些船隻作出了危險航行舉行,且沒有服從俄方發出立即停船的合法要求。三艘艦艇被俄方扣留,船上的24人先後被俄法院批准逮捕,其中2人是協調這起挑釁事件的烏克蘭國家安全局員工。克里姆林宮指出,俄方在這起外國軍用艦船入侵俄領海事件中的反應符合國際法和俄羅斯法律。據俄羅斯聯邦安全局消息,在其中一艘炮艇(尼科波爾號)上找到的文件顯示,該艦艇編隊的任務是從敖德薩隱蔽抵達別爾江斯克。